主页 > 设备资讯 > 行业新闻 > 农业部:要求做好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作者:佚名来源:黔东南日报时间:2015-02-04 09:45点击:次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2]11号),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以及补助发放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全省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主、户),按程序上报的,处理费用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 屠宰环节 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财政对屠宰环节病害无害化予以补助。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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