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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非法养猪场6月底前清拆完

作者:佚名来源:未知时间:2015-01-12 11:19点击:

    

  藏住在深山的“非法移民二师兄”再也藏不住了,今年6月底前,全部要搬出大亚湾区。1月5日,大亚湾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黄伟才率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现场检查坪山河非法养猪场清拆情况,部署非法养猪场清拆整顿工作

  记者从大亚湾区获悉,为巩固非法养猪场清理整治成果,该区将制订非法养猪场有奖举报制度,开展巡查网格化管理,制订相关追责制度,采取长效监管措施,防止非法养猪场死灰复燃。

  现场

  2000多“非法移民二师兄”藏住深坑

  从石化大道驶进村道,七拐八拐来到山边,下车步行10多分钟,记者来到西区樟浦村猫岭,这里的非法养猪场已经被拆。猪舍倒了,猪全部出售,留下一堆堆垃圾,有猪食、塑料袋、烂布、烂木头等,发出阵阵臭味,养猪人还住在临时搭建的竹棚里。“去年12月31日,我们过来拆了,养猪户挺配合的,自己把猪卖了。”大亚湾区一负责清拆非法养猪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要把养猪户留下的垃圾清理干净。

  记者又来到西区荷茶村老围村民小组的深坑,这里山色极美,没有村民居住,可却住了一帮“二师兄”。“二师兄”自己“叹”世界,却把青山绿水都染黑了,深坑大湖里的水已经变成了黑色,上面还浮着一层厚厚的猪粪,发出阵阵臭味。这里的猪舍大部分已经拆了,可还有猪在掀了屋顶的猪舍里睡大觉,有些猪跑出猪舍,到处拱食。

  沿着山路往山上走,山里传来阵阵“哗啦啦”的流水声,让人心生向往,可是走近一看,原应清澈的山涧水却变成了黄黑色的猪粪水,让人恶心。记者发现,这些养猪场都临水而建,沿着山涧水沟,用毡布、竹木、红砖等简易搭建猪舍,“二师兄”排泄的粪水直接排放到山涧水沟里,严重污染水环境。

  “我在这里养猪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交了租金给老板,我们才敢养的。”一非法养猪户告诉记者,在此养猪的养殖户都来自广西,总共有6户,都分散在山里头,大概有2000多头猪,他正忙着联系客户,把出栏与未出栏的猪全部卖掉。“把猪卖了后,我们也不在大亚湾养猪了,改行干其他的。”该养猪户说。“如果没有这些非法养猪场,这个深坑是个景色优美的爬山点,现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原本的青山绿水。”一工作人员感叹。

  水库旁养鸭鹅,肥了鸭鹅脏了水源

  澳头街道妈庙村委会辖区内,有一座龙尾山水库,这座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水库,一直是妈庙村7000多村民的饮用水源,每月可为村民供水5万立方米。

  “龙尾山水库库尾与西区长山子接界,长山子靠近水库的鱼塘养有大量鸡、鹅、鸭等家禽,污水往水库直排,对村民身体健康肯定有影响啊!”妈庙村委会的干部介绍,污水直排导致水库水源受污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妈庙村委会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据了解,长山子靠近水库的鱼塘原属荒山荒地,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被政府征用,但一直没有开发利用,后被村民自行挖掘作为鱼塘出租和无证养殖。“为保护水库水源,消除用水安全隐患,恳请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取缔水库周边的非法养殖场,解决我们村水源污染问题。”该村干部说。

  “上述情况我们一直在致力解决。”大亚湾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妈庙村民的诉求,区环保部门和街道办携手,对养殖户进行了劝说和宣传发动,目前已有2家搬离,而对于拒绝自行搬迁的另外2家,已将案卷移交法院,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

  举措

  将建立非法养猪场有奖举报制度

  “我们要会算这笔经济账,村里把地租给养猪户养猪,一年也就两三万元的进账,但是造成环境污染的损失是难以计算的,光养猪户留下的大量垃圾的清理费就不知道要多少,青山绿水更是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恢复。”在非法养猪场清拆整顿工作会议上,黄伟才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把全区所有非法养猪场拆掉;要对非法养猪场所在地进行原貌复原;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扼杀非法养猪场复燃苗头。

  “为了防止非法养猪场反弹、复燃,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制订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黄伟才表示,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积极配合,把非法养猪场早日搬迁出大亚湾;加强与养殖户沟通,争取养殖户支持,自愿搬迁;制定追责制度,巡查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后,各街道、村(社区)要确定相关区域负责人,名单要上报,发现有非法养猪场复燃情况,立即追责相关责任人。

  据悉,大亚湾区在2010年全面清理完非法养猪场,但时有反弹;2012年又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从深圳迁移到大亚湾的养猪场,可是近年来还是有反弹的现象。“猪价一涨,在利益的驱动下,养猪户又圈地养猪了。”大亚湾区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区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清拆8家非法养猪场,根据工作部署,剩下的非法养猪场将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清拆干净。

  相关链接

  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

  大亚湾区在2014年11月4日出台《关于划定大亚湾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通告有效期5年,规定全区划定为禁养区和限养区。

  禁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行政中心区和各街道中心区、工业园区等人口集中区、农村村民集中住宅区和经审批的村庄规划范围内及上述区域周边500米范围内;坪山河、石头河流域范围内;大型水库及县级以上政府划定为饮用水水源(含应急、备用)的中小型水库集雨区范围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城市(际)主干道两侧向外各500米范围内;现行规划中已有安排的功能区和预留发展用地。

  限养区:禁养区边界外1公里范围内;响水河、岩前河、南坑河、青龙河、下沙河、泾东河等流域范围内;现行城市规划暂未安排功能的区域。

  在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不得非法经营养殖场;取得合法证照的养殖场不得在禁养区进行经营,在限养区范围内不得扩大养殖规模和改变养殖种类。同时,在限养区范围内不得审批新(扩)建养殖场。

  记者手记

  切勿让非法养猪场死灰复燃

  隐藏在深山里的非法养猪场,把原本清澈的山涧水搞得黑黄浑浊,散发出来的恶臭更是让人闻风而逃。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失,显然是村民租地所得弥补不了的。如今,大亚湾要求在6月底前把所有非法养猪场全部清拆掉,表明了“向环境污染宣战”的态度。我们期待,此举将还民众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

  事实上,早在此前,大亚湾区也多次对非法养猪场进行过清拆,但始终面临着非法养猪场死灰复燃的困扰,由此可知,该问题具有很强的反复性,这就要求有关部门除了严格落实完成清拆任务外,更要警惕、严防非法养猪场死灰复燃。

  当前,大亚湾区已经出台了《关于划定大亚湾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划定了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对养殖地点、养殖规模和种类都作了相关规定。接下来,便是有关部门要守土有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事,合法养殖的予以严格监管,非法养殖的则予以坚决取缔、禁止进入。总之,一切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才能防止非法养猪场死灰复燃,保护青山绿水!

责任编辑:龚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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